《芳华》读书笔记

更新时间:2025-08-11 14:00:33
《芳华》读书笔记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芳华》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芳华》读书笔记1

《芳华》莫名的被撤档,反而调整了我的阅读顺序。一栋老旧的红楼就是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容纳了所有青春的样子。在那里,爱情可以简单成刘峰的一个甜饼,爱情可以复杂成林丁丁两块手表中间的抉择;在那里,故事可以简单成文工团的一场演出,故事可以复杂成人生的纠葛。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更多关于英雄的想象与成为英雄的可能,即使也许并不理解英雄真正意味着什么。那个年代的人有着整齐划一的梦想,即使是被牢牢拴在国家命运的石碑之上。那个年代的人有着沸腾的热血,即使也伴随着相互猜忌和背叛。

那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

《芳华》的英文译名是《You touched me》,得名于刘峰的两次“触摸”。一次是作为凡人,对丁丁的情不自禁,却因一声“救命”而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因为他被定义为“英雄”,怎么能够有“平凡”的七情六欲?而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第二次是作为善人,在排练舞蹈时挺身而出,托举起大家眼中的异类何小曼。而小曼,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这是最平凡的年代,却拥有一群最不凡的人。

曾经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常的集体,在时代的变迁中被瓦解。那些唱歌跳舞一脸稚气的军旅中人,与生活为伍,与苦难斡旋。最后,时间把每个人都打磨成饱经世事的模样,经历也给予每个人与过往和解的勇气。但爱恨纠葛意气风发的日子、怀揣无限可能向未来进军的日子,都像红楼里的冬青,伫立在每个人的心里不曾枯萎,肆意又倔强。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芳华》读书笔记2

严歌苓的文字太好读,一气呵成的流畅和文字的画面感,时而残忍血腥,时而冷漠暴力,一点点的情绪被物化被抽丝剥茧地冷静地说出来,让阅读有了电影的体验又丰富了电影体验的局限。看到最后,想缓一缓,实在太难过了,可是又分外想知道怎么了,后来大家到底怎样了呢。其实,没怎样,生活就这样。你原本期待着高潮迭起却毫无意外得急转直下,就这么自由落体一般。空叹。像此刻的雨一样,毫无起伏的白噪音滴答滴答,浸满了沉重的坠落。

严歌苓写《芳华》的男主刘峰,俗世令他高尚也令他们残缺。刘峰惨烈,因为他是人间很平凡的人,却因为善良而被托举上神龛——用荣誉打造的神坛。于是他的平凡成了“超出我们所理解的善良”,于是这个善良成了“旁类”。善良太苦了,要自律要“受戒”,要时刻被需要去贡献自己的价值。所有人间的奖赏和荣誉也都成了一套枷锁 ‘谁叫你和我们不一样,不能也被七情六欲缠身的凡俗’。触碰不行,起心动念不行,走下神龛不行,否则就是自我毁灭。

所以一个平凡的好人,必须是人间的众矢之的啊,“ 大家都是凡人,凭什么你就要做好人?这样平凡的躯体里怎么会装的了那么多的好?”于是好人的一生通常是饱受质疑和摧残的一生。就这样

所以我突然明白,吸引我这样不可自拔地读下来的,是了然那种被轰然笼罩的光环所压迫的沉重,是明白那种被孤立又被注视的小心翼翼,是心疼那份善良被时代利用,被时代牺牲。

《芳华》读书笔记3

《芳华》第二天恶意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罪。然而,没有人是凶手,所有人都是凶手。今天我们就来数一数,芳华的众人的几宗罪名。第一宗罪,是对善意的不尊重。我在《万历十五年》中探讨海瑞的读书笔记中写过,他们称赞他,却不想成为他。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称赞刘峰,却都不想成为刘峰。享受着刘峰的善良带来的好处,却完全不想去回报这种付出。而她们安慰自己的良心的方式是,既然你刘峰已经得到了各种荣誉,做了全国演讲,已经是大明星了,那么你做的这些好事也是理所应当的。

对善意的不尊重,是极为让人不耻的。无论刘峰的善良出于什么目的,接受过善良的人们理应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应当地享受。当好人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报偿的时候,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去做好人。然而对善意的不公不完全是众人的错。这让人想起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的法律规定能把鲁人在国外做奴隶的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又一次赎回了鲁国人,却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孔子认为他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时代喜欢塑造完美的英雄。而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完完全全不求回报,并且过的非常简朴,燃烧自己,去帮助别人的。这种背景要求人有极高的道德,才会选择去做个好人。

第二宗罪,是将刘峰推上神坛。这在生活中极为常见。人们喜欢在顺风的时候,吹捧一个人,将他吹捧地越来越高,人不可能事事顺利,那么最终这个人一定会被捧杀。众人捧杀刘峰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刘峰得到的荣誉的嫉妒,另一方面可能是出于自身的羞愧。

人们往往在自己没有办法做到一件事情的时候,例如没有办法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的时候,也不希望别人是这样有道德的人。因此刘峰越是做个好人,就越有人在背后盯着他,等着他露出破绽,于是当触摸事件发生后,人们迫不及待地去打倒自己塑造的英雄。有人说,人群最擅长造神,也最擅长[]毁神。既然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否真的批判过刘峰,那么我想,必然模糊记忆的人,都在刘峰的背上推了一把。第三宗罪,就是做一个众人。人是群居动物,在人群中会更有安全感。因此一件事只要有大多数人在做,那么它就一定是正确的,至少,顺从这件事,会很有安全感。比如很多人说林丁丁是美女,那她就是了;很多人在批判刘峰,那他必然是有罪了;很多人都嫌弃何小曼,那么不嫌弃的人,也会被孤立,躲在众人中永远是安全的。从今天小范围的校园暴力到那时大范围的社会暴力,人们躲在人群中,恣肆地挥洒着恶意。

自以为正义的路人,往往是恶意的最大来源。我不想判断这些人是否是真的道德败坏。但是我想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敬畏美德的人,更要做一个有独立判断的人。

《芳华》读书笔记4

文学作品相较影视改编更多出了人文关怀和现实时代沧桑感以及对人物的剖析反思,《芳华》这部电影掀起了小说的阅读热,庆幸自己还是选择先看电影在阅读原著,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到《推拿》再到《霸王别姬》《追风筝的人》,文学作品无疑更显现其顽强的生命力。

在小说里你可以窥得那些青年时代无条件的爱,从刘峰对林丁丁再到何小曼对林丁丁,你可以看见在混沌的年代里家庭是如何作用于每个人,将他们教唆成每个并无一样的模子,如此脱离本性,成长为“非人”,然后再是甘于平凡,相互揭发,以背叛为阶级斗争的日常步调,,战争的残酷,个人融入集体主义的热血,,善良到头的好人是怎么一步步走进陌路却还是依旧残存着这个世上原本不配与之相对应该承受的善良,被大家捧上神坛之后,明里的崇拜和暗地里的不屑,妄图拆穿,将人人都拽下来的阴暗心理,多年以后终于能够剖析自己审 ……此处隐藏6490个字……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绑架,是被掩埋的红色年代,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最后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后他们彼此互相依赖互相相信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大概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芳华》读书笔记11

我觉得书中关于“良心”的这段话十分耐人寻味,良心就仿佛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那个标杆,时刻丈量着我们的行为,激励我们向着正确的道路前行,虽然有时候我们就像是良心的奴隶,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着,被考量着,因为良心可以窥探我们的心灵世界,我们无法掩饰内心任何一点灰暗的角落,但也正是有这种约束,生活才更有秩序,我们才更找寻真善美,与其说良心是我们的主人,不如说它是我们内心的天平,让我们在滚滚红尘中也不会迷失。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反应有点超出“我”的想象,一向看似善良温柔的人内心对于丈夫出走这件事是如此不肯释怀,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共存的,的确啊,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爱之深责之切,因爱生恨,恰恰说明丈夫在自己心中地位之重要。只是思特里克兰德夫人把丈夫当做唯一,作为丈夫的思特里克兰德却把对于艺术画作的信仰摆在了首位。

《芳华》读书笔记12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书笔记13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作者:倪鸿书

《芳华》读书笔记14

看完了电影在回过头看着本小说,觉得电影整体还原度还是蛮高的,但人物细节太多有些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稍有遗憾。

刘峰的无私奉献,他标志性的侧颜微笑,都仿佛是那个时代独有的美好印记。好人总没有好报,大概就是这个世界的残忍之处吧,还好他的余生会与一个淡泊温和爱他懂他的人一起度过,大概这就是不幸中的万幸吧。黄轩很符合刘峰的气质,可靠能干,值得信任,对林丁丁默默的暗恋也都显得稚嫩和可爱(?? . ??),很是喜欢(大概小哥哥比较帅声音又好听?)

电影中对穗子的笔墨较多,她的善良正直和平凡,还有她和陈璨的擦肩而过,都让这个人物更加丰满,像极了我们还有身边的大多数普通人。她不如林丁丁耀眼引人注意,也不如何小萍一般可怜遭人嫌弃,就是普普通通却有自己独特闪光点的一个人,这样的自己,也挺好的。

一个人二十多岁的时光,总会是在成长相遇变迁和离别中度过,每个人都逃不过时间的改变,最美好的年纪,大概就是花一样最短暂的芳华吧。

想起一句话,没有人永远十七岁,却永远有人十七岁。年轻真好,年轻真是件值得珍惜和回味的事情。[爱心][爱心]

《芳华》读书笔记15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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